2014年7月25日 星期五

Doctor x Doctor黑暗大陸篇



商法組碩士生比楊德:「各位學弟妹!讓我們一起申請博士班吧!」
研學會:「不可能的,所有註冊過的學生,沒有一個人成功通過入學口試!」

研四學長:「過去系上五大組都有人曾經挑戰博士學位,非但沒有成功,還帶來五大災難,每一個都足以毀滅我們系」

第一、一旦寫在契約上就絕對不會有訴訟的「無訟石」。民法組的學長姐為了不要一天到晚去法院閱卷,所以集體申請博士班,但口試教授卻是「育人教授帕普」的地盤,所有人都因為無止境的兼任助理契約而工作到死。

而且沒有勞健保。

研一學弟:「前天過勞死的,難道...」

「所有因為五大災難死掉的人,都會被入學事務委員會處理掉,兩天後你應該看得到他不寫碩論只搞學運的新聞」

第二、博士班課程有一個是可以釐清所有犯罪判斷的「絕對起訴專題討論」。五年前刑法組碩班學長姐全部跨修,結果被最終兵器金教授的實習課操死,生還者兩名全都在看守所等待死刑宣判。

公法組曾經借用研學會的力量,想要找到可以讓所有人都可以被提名大法官的「十年教職證書」,因此報名博士班。但他們似乎跟口委起了一點爭執,回來的人全都精神異常,口中一直喊「what's your opinion... think like a lawyer...」

基法組學生為了尋找傳說中的Grundnorm,全屆九人都報考博士班,但在他們進門口試之前,全都成為了「妨礙公務」的被告,最終無罪的只有一人。

聽說,比楊德的直屬,前研學會會長也曾經考過博士班。但他在筆試之後就說了:

「文獻著實......過。於。龐。大」

與比楊德一起前往考試的是稅法組的學長姐,目的是為了取得無視財政部解釋函令的 「稅法法院解釋」,但卻因為口試委員不懂會計學,慘遭學生事務委員會有史以來最大的懲罰:

沒有被退學的人被指定為終身碩士生,永遠不能提交論文,也不得申請休學。

前會長因為怕法律系被滅系,因此說服招生委員會,將申請博士班列為禁忌。商法組可能因為剛設立,所以招生簡章可能還沒改,比楊德才會休學改考商法組。

要申請博士班,你必須取得給助教的「條件」、「契約」、「資格」、「手段」。而阻止碩士生申請博士班的工作,就交給負責招生的系辦助理。

研一學妹:「聽你這樣講大家是知道考上博士班會有什麼好處才去申請,但這樣看來根本沒有人成功申請過啊!」

不,這些事蹟都寫在「博士班見聞錄」。曾經有一個人從翁岳生時代就開始念博士班,然後將這些事蹟紀錄下來,寫成了「博士班見聞(東)」跟「博士班見聞(西)」

研一學弟:「十年教職證書......難不成他還在系上兼課?!

博士班見聞(西)還沒有人見過,最合理的解釋就是:

他。還。在。念。博。士。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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