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法組碩士生比楊德:「各位學弟妹!讓我們一起申請博士班吧!」
研學會:「不可能的,所有註冊過的學生,沒有一個人成功通過入學
研四學長:「過去系上五大組都有人曾經挑戰博士學位,非但沒有成
第一、一旦寫在契約上就絕對不會有訴訟的「無訟石」。民法組的學
而且沒有勞健保。
研一學弟:「前天過勞死的,難道...」
「所有因為五大災難死掉的人,都會被入學事務委員會處理掉,兩天
第二、博士班課程有一個是可以釐清所有犯罪判斷的「絕對起訴專題
公法組曾經借用研學會的力量,想要找到可以讓所有人都可以被提名
基法組學生為了尋找傳說中的Grundnorm,全屆九人都報考
聽說,比楊德的直屬,前研學會會長也曾經考過博士班。但他在筆試
「文獻著實......過。於。龐。大」
與比楊德一起前往考試的是稅法組的學長姐,目的是為了取得無視財
沒有被退學的人被指定為終身碩士生,永遠不能提交論文,也不得申
前會長因為怕法律系被滅系,因此說服招生委員會,將申請博士班列
要申請博士班,你必須取得給助教的「條件」、「契約」、「資格」
研一學妹:「聽你這樣講大家是知道考上博士班會有什麼好處才去申
不,這些事蹟都寫在「博士班見聞錄」。曾經有一個人從翁岳生時代
研一學弟:「十年教職證書......難不成他還在系上兼課?!
博士班見聞(西)還沒有人見過,最合理的解釋就是:
他。還。在。念。博。士。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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